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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科技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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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武汉科技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1 0:55:56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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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品牌专业 硕士学位授权点
报考须知
报考条件: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视力正常,无色盲、色弱。
湖北省考生必须通过湖北省美术基础课联考。同时,要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设计考试。
省外考生按各省招办规定的政策执行,必须取得所在省份艺术统考合格(山东省未要求),同时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考试,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
考生不允许跨省参加艺术专业考试。
招生计划及专业
武汉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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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 |
专 业 |
拟计划数 |
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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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方向) |
140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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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与贸易方向) |
60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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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服饰形象设计方向) |
60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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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服装与表演方向) |
20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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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表演方向) |
20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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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方向) |
60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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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方向) |
30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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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
60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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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方向) |
30 |
本科 |
|
艺术设计(商业摄影方向) |
30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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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 |
30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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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 画 |
60 |
本科 |
武汉科技学院外经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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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拟计划数 |
层次 |
|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方向) |
100 |
本科 |
|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方向) |
65 |
本科 |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
65 |
本科 |
|
工业设计 |
30 |
本科 |
备注:
武汉科技学院外经贸学院是我校的独立学院,学生纳入学校统一管理,毕业由学校统一颁发教育部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武汉科技学院”学士学位。
武汉科技学院外经贸学院艺术专业以各省统考成绩为准,执行各省招办制定的录取政策。山东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报名手续
申请专业考试报名者须交下列材料:
1、我校的艺术专业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应详细注明考生的高考报名号或各省艺术专业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报考的专业及专业方向。复印件及自制报名表不受理。
2、凭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报名(湖北省考生凭湖北省美术联考证,其他省份凭各省的艺术专业准考证即可报名)。
3、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免冠照片二张,贴在准考证、准考证存根上。(手工报名的省份)
4、考生不得跨省参加艺术专业考试。
湖北省内考生报名、考试及合格证发放
1、湖北省考生必须通过湖北省美术基础课联考。
2、专业设计考试报名:3月3日—3月4日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集中办理。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地点:汉口杨汊湖常青路5号(武汉市委党校对面)。
武汉市内可乘601、805、729、535、705路公共汽车到。
3、我校专业设计考试地点:武汉科技学院南湖校区(武汉市内乘538、583、572、590、811、586、739路公汽直达)。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鲁巷纺织路1号
4、考试时间:
5、兼报须知
考生可根据考试时间和试题内容的不同进行兼报,并作录取时专业调剂的依据,增加录取机会。
6、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湖北省内报考我校的考生,通过湖北省美术联考且专业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合格线的情况下,单科必须达到以下要求方能取得我校专业成绩合格证:
第二,联考三门成绩中不能同时有两门不及格;
第三,联考单科成绩不能低于百分制的50分。
湖北省外考生报名、考试及合格证发放
1、河南、湖南、江西、广西、山东、河北、江苏、甘肃、安徽、山西、广东、黑龙江、辽宁、福建考生分别到我校设在郑州、长沙、南昌、南宁、潍坊、青岛、石家庄、南京、淮安、兰州、合肥、太原、广州、哈尔滨、沈阳、福州等地的考点报名考试。
3、省外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考试。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
4、专业合格证的发放:湖北省外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所在省美术统考,在专业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合格线的情况下,单科必须达到以下要求方能取得我校专业成绩合格证:
第二,单科成绩不能低于50分。
5、我校不分专业方向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允许考生报考二个专业方向志愿。在高考录取中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顺序考虑录取和进行专业调剂。
6、考生不得跨省参加艺术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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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省份 |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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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西 |
南昌十八中(南昌市东书院路8号) |
2月21-22日 |
2008.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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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 |
2月19-20日 |
2008.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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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河南 |
郑州铁路六中(中原东路124号) |
2月19-20日 |
2008.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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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山东 |
青岛招办(青岛市市南区鄱阳路5号甲) |
2月19-20日 |
2008.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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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潍坊招办(奎文区虞河路418号) |
2月23-24日 |
2008.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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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河北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省石家庄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
2月20-21日 |
2008.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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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辽宁 |
沈阳建筑大学(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
2月13-14日 |
2008.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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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甘肃 |
兰州铁路三中(兰州和政东街84号) |
2月13-14日 |
2008.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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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广西 |
南宁五中(南宁市华强路95号) |
2月18-19日 |
2008.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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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江苏 |
南京三十九中(南京下关区新民路150号) |
2月19-20日 |
2008.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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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淮阴师范学校附中(淮安市大治路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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