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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大学2008年艺术设计、绘画专业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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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吉林大学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9 17:59:37 | 【字体:小 大】 |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从事艺术设计和美术创作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范围
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北京、天津、河南、河北、山西、山东、江苏、安徽共十二个省、市、自治区。
三、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及层次
艺术设计专业80人,绘画专业40人。学制四年,本科。在各省招生的具体名额详见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和创作设计能力。
2、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五、报考规定
1、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如果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统一组织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考生必须参加并成绩合格。
六、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由本人到规定考点现场报名,不受理函报、代报。
报名时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效)及复印件一份;当地招生办提供的2008年艺术类考生准考证或资格证(未统一组织艺术类报名的省份除外)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另外,吉林省考生须带美术类统考合格证;山西、北京、天津三省、市考生须带近期同版免冠正面半身3.3CM彩色照片三张。
报名时须交报名、考试费200元。
报名时间、地点、生源省、市、自治区:
2008年1月27日——28日 吉林大学考点(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校区南区理科食堂)
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四省、区考生
2008年2月18日——19日 郑州市二十四中学考点(郑州市建设西路109号)河南省考生
2008年2月22日——23日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考点(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河北、山西、北京、天津四省、市考生
2008年2月24日——25日 山东省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考点(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418号)山东、安徽、江苏三省考生
七、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科目:1.素描——静物(限用绘画铅笔) 2.色彩——静物(限用水粉) 3.速写——人物(限用绘画铅笔) 时间:吉林大学考点:2008年1月30日——2月1日 郑州市二十四中学考点:2008年 2 月 20 日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考点:2008年 2 月25 日 山东省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考点:2008年 2 月26 日
考试具体地点,报名时另行通知。
八、文化课考试
考生专业考试合格后,我校发给“吉林大学2008年艺术设计、绘画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持此合格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县(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文、理均可)。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总分。
九、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合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及我校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按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收费标准
每生每年学费11000元。
十一、有关规定
1、考生在考试期间的往返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2、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经复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
4、新生入学后,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一年),试读期未达到学校规定要求者,将取消其学籍。
联系单位: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吉林大学艺术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段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6420、85167091 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前进大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网址: http://zsb.jl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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