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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2007年招生简章
作者:云南大学 文章来源:中国美术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 23:56:15 | 【字体:

一、学院简介

云南大学是云南省唯一的一所国家"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云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下设美术系、音乐系、环境艺术设计系、广告艺术设计系、数码媒体艺术设计系、服装艺术设计系。现有3个硕士学位授权(艺术学、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美术学)、4个本科专业(美术学、音乐学、绘画、艺术设计)。初步形成了当代艺术、民族艺术、艺术设计三个重点发展的学科方向。学院教学设施齐备,建有各种教学工作室、画室、琴房、多媒体教室、展览厅及音乐厅,并设有云南大学美术馆等。现有教职工8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0余人。有的艺术家被写进各种当代艺术史论著作,被中央电视台《人物》栏目专访。聘有栗宪庭、王林、姚钟华、吴学源、王西京、林家阳、许平、王瑞章以及杜威·佛克马、史蒂文·施罗德等中外著名艺术家、学者为客座教授。现有在校本科生、研究生1280人,其中本科生1235人。

学院学术成果丰硕,已出版学术著作、作品集、教材数十种。在国内外发表论文600余篇、作品500余件(幅)。应邀参加国际、国内重大艺术展、表演赛30余次,作品在巴黎、伦敦、纽约、旧金山、洛杉矶、卢森堡、波恩、香港、巴塞罗那、悉尼、东京、汉城等地著名博物馆及画廊展出并在国内外多次获奖。

学院自创办以来与多家企业、博物馆、画廊联合建立了"教学实习基地",探索出一套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现代艺术设计高级专门人才的新型培养模式。学院自创办以来,已向社会输送毕业生近3000名。学生在参加的各级各类比赛中多次获金、银、铜奖70余项。2005年获国家教育部教学成果二等奖。培养的学生具有观念新、创意好、知识结构合理、适应能力强等突出特点,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近三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平均达95%以上。

学院的办学理念和方针是:"强化民族艺术研究特色,把握主流艺术研究方向,实施科技与艺术相结合的当代艺术教育理念,建立西部地区艺术学科教学、科研、创作设计重镇;打通人文各学科壁垒,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艺术人才。"为整合学术资源、搭建学术平台,学院编辑出版学术杂志《艺术方向》,主办《民族艺术研究》杂志。

、专业介绍

(一)美术学专业

本专业为美术史论、美术教育领域培养教学、科研、评论、创作、编辑、策展、艺术管理和博物馆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学生毕业后能从事美术教育、美术研究与批评、文博艺术管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本专业教学以文艺学基本理论为指导,强调系统的中西方美术史论的基本训练,重视理论学习与创作实践相结合以及文史哲知识的汇通,培养学生能够献身传统和当代艺术各个领域相关工作的能力。

(二)音乐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全面的理论素养,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一定的音乐实践技能与基本的音乐教学、科研能力,能在高、中级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表演、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既重视培养学生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又重视培养学生较全面的中西方音乐理论与音乐创作、表演方面的能力,努力做到理论与创作、表演实践紧密结合。专业口径宽,毕业生适应面广,能满足社会多方面对音乐人才的需要。

(三)绘画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全面、系统的绘画艺术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绘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能力,能在有关文化、艺术单位从事创作、教学、研究、新闻出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通过对各门类绘画艺术、当代艺术的学习与训练,系统地掌握绘画的造型能力、创作能力、欣赏能力,实现对传统与当代艺术从材料、表达方式到艺术理念的继承与创新。

(四)艺术设计专业

本专业于1994年正式开始招生,目前有在校学生近千人。学生分别来自国内10余个省、市、自治区。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致力于弘扬中国优秀文化传统,吸收国际现代艺术设计精要,实施科技与艺术结合的现代艺术设计教育。目前与多家企业联合建立了教学实习基地,探索出了一套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现代艺术设计高级专门人才的新型培养模式。已向社会输送本科毕业生2000多名,学生在参加的各级各类设计比赛中多次获得金、银、铜奖若干项。教学成果显著,2005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本专业的毕业生具有观念新、创意好、知识结构合理、适应性及动手能力强等突出特点,教育水平和实践能力符合社会需求,就业前景广阔。本专业学生基础课学习完成后将按室内艺术设计、景观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数码媒体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等五个方向培养。 

三、毕业

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云南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证书。 

四、录取条件

(一)凡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报考条件,具有相关专业技能,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名。

(二)各省(市、自治区)经省级招办组织有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的,云南大学认可其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凡无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的省份,按该省(市、区)省级招办公布的我校艺术类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三)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录取线的前提下,美术学、音乐学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绘画、艺术设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此项若与考生所在地省份招生文件规定不符,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四)具体录取原则及要求以各省(市、区)省级招办公布的云南大学艺术类招生章程规定为准。

云南大学网址:www.ynu.edu.cn

云南大学招生网:www.zsb.ynu.edu.cn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2 号 邮编:650091

招生咨询电话: 0871-5032173(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0871-5034608、5036629、5036881(云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云南大学2007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二、录取规则:

1、凡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报考条件,具有相关专业技能,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名。

2、云南大学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联考的成绩。

3、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录取线,美术学、音乐学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绘画、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4、考生专业志愿无级差,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依据本章程第3条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5、若本招生章程与招生省份文件规定不符,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文件规定为准。

三、学费标准:学费标准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四、毕业证书: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云南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证书。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网    址:www. zsb.ynu.edu.cn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电    话:0871-5032173         0871-5033819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zszx @ynu.edu.cn

文章录入:莫言    责任编辑: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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