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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交通大学2006年艺术设计专业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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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西安交通… 文章来源:西安交通大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17 13:13:06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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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专业是艺术与科技相互融合并直接服务于人类生活的实用美术学科,它是美学、心理学、人体工程学、未来学以及科学技术等学科相互交融的一门学科,它涉及到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等广泛领域。运用艺术和科技等手段,使人与自然、社会之间达到一种美的和谐,美的运行状态,具有物质与精神、实用与审美的双重属性,它既是一种物质生产,又是一种精神生产,既是实用的又是审美的,是科学与文化艺术相结合的产物。该专业培养掌握现代艺术设计理论、技巧、方法和高新技能,具备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能够独立从事环境艺术设计、创作、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艺术设计专门人才。该专业设在人文学院艺术系,艺术系现有教授3名、副教授7名、讲师等10余名专业教师。该专业还具有艺术学硕士点,每年招收硕士研究生。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实施宽口径、厚基础的培养模式,第一年进行基础平台通识教育,后一年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选择不同的专业方向课程(设有环境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装饰绘画、装饰雕塑、书法艺术等方向)。该专业学制四年,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一、招生地区及招生计划 1. 招生计划:50名(其中书法方向15名),文理兼收。 2. 招生地区: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市)招生;书法方向仅限陕西、山东、河南、江苏四省。
二、报考条件 1.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2. 有一定的美术设计基础,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 友情提示: 考生需要参加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且需成绩合格。
三、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直接到我校所设考点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西安交通大学2006年艺术设计专业考试报名表》一份(报名表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下载,也可在报名时领取);用于通知考试成绩的专用信封(专用信封在报名时领取并填写)一个。 2. 身份证、专业联考证及其复印件;(未办理身份证者出示户口本及复印件) 3. 近期2寸同一底片正面免冠照片3张; 4. 报名费、专业考试费100元/人;已报名考生的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
四、考试安排 1. 专业考试 专业课考试科目1:素描、色彩(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专业课考试科目(书法方向)2:书法临摹、书法创作(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1)考点安排:(每位考生只能参加一个考点的专业考试,重复考试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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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地点 |
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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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 |
2月20~21日 |
2月22日 |
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
0731-6716565 0731-8838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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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 |
2月27~28日 |
3月1日 |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418号 (山东省潍坊市招生办公室) |
0536-8223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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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 |
3月8~9日 |
3月11日 |
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西安交通大学北门内 |
029-82668320 |
书法方向的考生全部到西安交通大学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省外不设考点)。 (2)考生持《西安交通大学艺术设计专业准考证》、身份证、省级专业联考证(三证齐全,缺一不可)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所需画板(大小不小于4开纸)、颜色、水桶、画笔、小凳等用具、书法所需用具等全部自备; (3)专业考试成绩将在4月底以前通知考生本人。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基本要求者,我校将发《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专业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也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查询)。 2.文化课考试 参加全国文化课统一高考。凡接到我校签发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
五、录取办法 1.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基本要求者,择优录取。 2. 文化课考试总成绩的60%与专业考试总成绩的40%两项之和计为综合成绩,根据各省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到 低择优录取。其中单科语文成绩不低于150分制的90分;外语成绩不低于150分制的75分;数学成绩计入文化课总成绩。
六、入学事项 1. 新生凭《文化课准考证》、《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和《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艺术设计学生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 3.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对于特困生,将视其贫困情况给予减免学费及助学贷款,以帮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完成学业。 4. 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收费标准执行,9900元/每年。 5.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西安交通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管理。学习用具、材料费自理。 6. 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同时,学校积极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通 信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 政 编 码:710049 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2668320 李老师 宋老师 艺 术 系 电 话:(029)82668354、82668281、82668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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