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中国美术学院关于非标准文化成绩分折算办法的说明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美术学院 更新时间:2008-6-10 | 【字体:小 大】 |
|
|
|
关于非标准文化成绩分折算办法的说明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2008年本科招生简章》以及《中国美术学院2008年本科招生章程》的录取办法规定,参与我院录取的考生语文和英语必须达到规定分值,文化成绩总分必须达到所在省当年的艺术类本科(或二本)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以上条款涉及到的分数线值是我院根据全国大部分省文化成绩总分满分750分(单科满分150分)分值为标准的,若部分考生所在省文化成绩总分满分值(单科满分值)与其不一致,我院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予以折算。
特此说明。
中国美术美术学院招生办
二○○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
| |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站长 友情链接 版权申明 网站公告 管理登录 |
广告联系:13975813708 QQ:13606687 277089934 QQ群:58664082 E_mail:cwenyi#163.com(请把中间的#邮箱符号换成@) 北京站:北京市海淀区清河永泰园 长沙站: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大道 康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湘ICP备05002611号 90MS.COM版权所有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