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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关于对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课单独考试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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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7-12-19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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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等学校:
2008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根据各高校对非统考专业组织的专业课考试的申请,经我办研究,现批准组织专业课单独考试的学校和专业如下:
哈尔滨师范大学
专业:雕塑、综合艺术(美术方向)、摄影、艺术学(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 理论、音乐编辑、现代音乐、音乐剧、书法、戏剧表演、舞蹈编导、主持(节目主持)、综合艺术(音乐方向)、服装表演与整体形象设计、电子音乐作曲、学前教育、广播电视编导
绥化学院
专业:学前教育
大庆石油学院
专业:舞蹈编导
黑龙江大学
专业: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含节目主持人方向)
佳木斯大学
专业:作曲、指挥、舞蹈、戏剧表演与主持、雕塑、综合艺术、学前教育
大庆师范学院
专业:音乐表演(舞蹈)、学前教育(师范类)
齐齐哈尔大学
专业:舞蹈编导、音乐表演(指挥)、音乐表演(播音主持艺术)、音乐表演(现代音乐)、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
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
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摄影、录音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哈尔滨商业大学德强学院
专业:摄影
哈尔滨学院
专业:摄影
牡丹江师范学院
专业:舞蹈学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
专业(高职专科): 舞蹈表演、戏曲表演、影视表演、主持与播音
各院校组织的专业课单独考试要在省招考办统一领导监督下,成立由主要领导参加的考试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精心安排,确保考试顺利实施。对在考试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学校将取消组织专业课单独考试的资格。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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