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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05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说明
作者:天津大学  文章来源:天津大学   更新时间:2004-12-9 | 【字体: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艺术事业,具有一定的表演或绘画艺术基础;具有参加200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所要求的资格。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学生除符合国家体检标准外,有关专业还需要具备:
   1)艺术设计、动画专业需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2)表演专业需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听力与视力正常;
   3)各专业学生的年龄原则均在22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毕业生或在校生;
   2)因各种因素退学不足2年的上述学校学生;
   3)因高考舞弊取消考试或入学资格不满一年者。

二、招生计划:

   艺术设计45人(室内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景观环境艺术设计三个方向各15人;专业考试时不分方向,在接到正式录取通知书后,通过邮寄的方式填报专业方向),动画50人,表演20人;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限英语语种考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需交材料:考生需按照所在省市招办对报考艺术类的要求,携带介绍信或考生号等材料,及身份证(交复印件一份)、考生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半身照片(一寸)三张、填写报名表一份(到学校领取或在网上下载均可)。

   2、各考点(校内外考点)报名时间均在考试前两天面报,具体见附表(一)

   3、表演专业可以面报,也可以函报。凡函报考生可邮寄报名费,也可在考试前来学校再交。汇款地址:天津大学影视学院,收款人:李培林,邮编:300072。

四、考试

   1、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见附表(一)

   2、考试注意事项

   1)表演专业的考生只能到学校参加考试

   2)动画和艺术设计专业考生可以到学校或校外考点考试。考生需自带铅笔、水粉和水彩颜料、画板、画具,一律不准携带任何绘画参考资料。试卷纸张由我校统一发给考生,自带纸张无效。考生食宿、路费一律自理。

   3、文化考试

   我校将于4月15日前给所有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寄发专业考试合格或不合格通知单,同时所有考生从当天起可上网(网址:http://zs.tju.edu.cn)直接查询专业成绩。考生接到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后,到户口所在地指定的招生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文化考试.

五、录取原则

   1、凡第一志愿报考艺术设计和动画专业的考生,外语成绩达到60分以上,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户口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40%

2、凡第一志愿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外语成绩达到50分以上,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户口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4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60%

3、理工类考生数学记入文化总成绩;文史类考生数学不计入文化总成绩,作为参考。对辽宁、江苏、广东等省考试科目为大综合的,数学成绩只计入50%。

4、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专业成绩排在前5名者,英语成绩达到各专业要求,且文化成绩达到户籍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予以优先录取。

5、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重点线,且专业成绩合格者,予以优先录取。

6、对未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五、入学与复查

1.新生报到时,必须携带专业考试准考证、文化课考试通知单、我校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通知中的各项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2.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与复试,凡复试不合格或发现诸如替考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4年12月1日  

文章录入:莫言    责任编辑: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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